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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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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

时间: 2021-11-29 17:05

各有关单位:

为加强我省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,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,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,我委将牵头筹建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标委会),主要负责我省公共卫生、医疗卫生、卫生信息等领域的地方卫生健康标准规划、起草、审议、宣贯等工作。标委会秘书处拟设在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负责具体工作。为确保标委会筹建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面向全省征集第一届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标委会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标准化相关机构、相关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(学会)、生产企业、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委员人选。

二、委员条件

(一)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任职,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;

(二)具有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与

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;

(三)所学专业为卫生健康相关专业;从事卫生健康领域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管理、经营等工作5年以上;

(四)热爱标准化事业,掌握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及知识,愿意从事并积极参加卫生健康标准化活动,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;

(五)熟悉本学科、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有关标准,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的威信;

(六)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
三、委员主要职责

(一)提出标准立项、起草等方面意见和建议;

(二)按时参加本专业领域标准的立项、起草、技术审查等工作,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化专业知识、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讲解工作,及时反馈本专业领域标准实施情况;

(三)参与本专业领域全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,为创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、评估确认等工作;

(四)代表本省参加国内外相关标准化活动;

(五)监督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;

(六)监督标委会秘书处经费使用情况;

(七)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申报程序和要求

(一)采取单位推荐方式,同一单位推荐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;

(二)委员候选人须填写《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,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,确保其真实性,单位负责人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;

(三)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,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(正反面打印)、身份证、学历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(背面注明姓名),邮寄至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(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),以“卫标委-单位名称-委员姓名”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;

(四)根据《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》,筹建单位组织对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料进行审查,提出第一届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,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后,由委员会聘任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林江13572857138  解宇菲 18229070250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3号

邮编:710054

电子邮箱:sxcdccma@126.com

附件: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.docx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

2021年1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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