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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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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

时间: 2019-12-06 10:12

依据《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我委对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》进行了初审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自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4日,公示期30日。如有意见,请于2020年1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委食品处。

电话:029-89620639         邮箱:894010908@qq.com

地址:西安市莲湖路112号  邮编:710003

 

附件: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(征求意见稿).pdf

 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

2019年1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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